審計委員會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功能性委員會治理制度、健全審計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訂定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茲遵循。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董事會並應選出一人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本委員會每2季至少開會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從2025年11月21日至2028年11月20日止

職稱 姓名 主要學歷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 (召集人) 黃明發 中興大學
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順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英屬維京群島商達智投資有限公司 財務長
恆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財務長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副理
 
 
獨立董事 李永進 中興中學 精訊資訊有限公司總經理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 陳仕振 東吳大學法學
碩士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冠輿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副所長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2.      重大無形資產投資案
3.      發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      訂定非認證服務預先許可政策及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
5.      主管機關各項法令規章遵循修訂
6.      訂定「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
7.      會計師獨立性報告及會計師委任報酬
8.      審議本公司「年度財務預算」